模子在前兩年出車禍,在過馬路時被機車撞到的
每次看到交通糾紛總是覺得平安就好,換作是自己,心態又有什麼不同?
有點恐怖的縫線
醫生只看了三次,主要是傷口縫合到拆線,拆線後就只能自己回家養傷。這筆費用本可以讓撞我的理賠但對方似乎沒來關切,想想用保險理賠吧。
生平第一次沒打麻醉,醫生就開始縫針(先生在旁邊守候,模子嚇壞了!)
當時在醫院,我不方便到警察局做筆錄,警察同意在院內筆錄
騎士是一位學生,因為趕著去打工騎快車,在彎道處已飆快,所以沒看到要過馬路的我,因而發生事故。過馬路時,我不在斑馬線上,警察說這樣過馬路是違法,不罰款已是最大容忍。但先生說如果在斑馬線上我會整個撞飛,警察聽聞也不想再說。
當時模子覺得很對不起那位騎士,總覺得擔誤他的時間,也沒有追究他的責任(七日內民事、刑事責任可以讓騎士警惕)可是對方真的也不關心模子的死活,連基本醫藥費也不關心 = = 這就是現實吧。模子認為他還年輕所以不想讓他有法律責任,現在想想似乎是錯誤的抉擇?!
遇到交通事故,需小心處理,若遇到好心人真的心存感恩
平安是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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